|
|
其他论著 |
生态文明的概念与沿革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它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生态文明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既追求人与生态的和谐,也追求人与人的和谐,而且人与人的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可以说,生态文明是人类对传统文明形态特别是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的成果,是人类文明形态和文明发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进步。 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自然,同时人类文明的进步也影响着自然的结构、功能与演化。在人类发展史上,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着由和谐到失衡、再到和谐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在原始社会,由于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但这种和谐更多地表现为人对自然的敬畏和被动服从,和谐关系的主导因素是自然。到了农业文明时期,人与自然关系在整体上保持和谐的同时,也出现了阶段性的、区域性的不和谐。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人类开始不安于自然的庇护和统治,在利用自然的同时试图改造和改变自然,而这种改造和改变往往伴随着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和破坏性。工业文明的出现,使社会生产力有了质的飞跃,人类利用自然的能力极大提高。这时,人类对自然的态度也发生了根本改变,由“利用”变为“征服”,“人是自然的主宰”的思想占据了统治地位。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对自然的征服和统治变成了对自然的掠夺和破坏,对自然资源无节制的大规模消耗带来污染物的大量排放,最终造成自然资源迅速枯竭和生态环境日趋恶化,能源危机、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气候变暖、荒漠化、动植物物种大量灭绝等灾难性恶果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也面临着有史以来最严峻的挑战。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类对自身与自然关系的反思迅速升温。1972年,联合国发表《人类环境宣言》;90年代以后,《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二十一世纪议程》、《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等一系列有关环境问题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文件相继问世,标志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全球共识。
|
|